「違國安」社工難註冊 狄志遠憂寒蟬 修訂範圍被指過闊 羅致光:勿製恐慌
【明報專訊】政府擬修例規定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除非獲社工註冊局全體同意,否則不可任社工。多名建制派議員支持修例,社福界狄志遠則關注如何界定「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提到過往不少社工遊行示威,擔憂對社工造成寒蟬效應。勞福局羅致光稱,註冊局會視乎案件具體情G和法官判辭決定,又說看不到遊行示威與危害國家安全有任何直接關係,希望大家勿製造不必要恐慌。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多名建制派議員支持修例,工聯會陸頌雄稱有社工於「黑暴」煽惑服務使用者或到現場阻礙警方執法,認為修例可杜絕危害國家安全的社工繼續害人,又斥註冊局曾放過違法社工。
建制籲非法集結襲警同納入
政府建議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港區國安法》4項罪行及《刑事罪行條例》「叛逆」及「煽動」,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支持修例的民建聯李世榮關注當局會否將非法集結及襲警納入附表2。
羅致光回應,不少社工年輕曾犯罪,改過自新後成為社工,故附表2設計「不是判定死刑」,獲註冊局全體同意下仍可任社工,「如何劃線是相當重要」。非法集結及襲警不屬附表2罪行,羅說被檢控者有責任向註冊局提供資料作審批,仍須多數註冊局成員同意才可任社工。
新思維主席狄志遠關注註冊局如何界定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舉例如有人扔垃圾,是否須法官說明扔垃圾是危害國家安全,註冊局才能將行為界定為危害國安。他說維護社會公義平等屬社工本質,不少社工在合法情G下會遊行示威,擔心表達不同意見的行為會否被界定為危害國安,擔憂修訂範圍過闊,對社工造成寒蟬效應。
羅致光表示,不相信扔垃圾會危害國家安全,除非垃圾是很嚴重的炸藥,又稱註冊局會視乎案件具體情G決定,法官判辭亦是重要參考。他說不少議員亦曾參加遊行示威,「看不到遊行示威與危害國家有任何直接關係」,希望大家勿製造不必要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