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23億毛澤東書法 賊囚30月 200元賣出 助銷贓男判囚28月
【明報專訊】3名有盜竊案底的男子涉於前年9月,撬門闖入紅色收藏家符春曉位於油麻地的單位,盜去估值逾50億港元的財物,包括毛澤東書法、古董郵票等,事後更以200元賣出估值23億的毛澤東字畫,買家誤以為是仿製品,貪方便將兩米長的字畫剪成兩半。3男昨於區域法院分別承認爆竊罪及處理贓物罪。法官游德康稱各被告顯然是「職業爆竊者」,有預謀且手法純熟,判囚28至30個月。
被告依次為地盤散工吳永倫(45歲)、裝修工人許炳基(48歲)、地盤散工何亦照(46歲)。吳及何承認爆竊罪,即於前年9月10日,連同許炳基侵入油麻地彌敦大廈10樓後座,偷竊一批郵票及書法作品、8瓶白酒及10個銅牌(見表);許則承認於同日同地,連同另兩名被告,處理上述贓物。
辯方:不知贓物價值 實際得益不多
辯方求情稱,3人事前不知贓物價值連城,故叫價亦不高,實際得益不多。法官判刑時表示,贓物價值不菲,被告更曾到案發地點「踩線」,是職業爆竊者,故判第一及第三被告監禁30個月。
姚官又表示,次被告與另兩人一同行事,行為無異於上述的爆竊罪行,他更在藍B物返賓館途中致電邀約買家,手法純熟、分秒必爭,且他計劃賺取10萬元,必然知道贓物有一定價值,考慮他在刑滿兩個月內再犯案,加刑兩個月,總刑期為28個月。
買家以為偃f 貪方便剪兩半
案情指出,3名被告於案發日凌晨爆竊案發單位,並分兩次乘的士將贓物搬到深水鶪@間賓館,途中致電古物買家林顯兆,相約在賓館樓下會合。林跟隨到房間,不覺有物品合心意,最後以200元及300元,分別購入其中一幅字畫及兩個銅牌,並為方便將字畫剪成兩半。傳媒報道毛澤東字畫失竊事件後,第二及第三被告曾致電林,索取2萬元協助他們逃走,林拒絕並聯絡警方。
警方經調查,先後拘捕3人,並搜查涉案賓館房間,沒發現贓物。首被告稱次被告將部分贓物以1萬元售出,3人瓜分得益;第三被告則承認將所有郵票售出,警方其後從一間郵票店檢獲剩餘的一版(12枚相連)郵票。
【案件編號:DCCC 4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