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數度補發牌照 科技園:現覺做法有問題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一案昨日在區院續審。科技園發展總監文曦華供稱,科技園前年收到網媒「港人講地」查詢,指將軍澳工業h用地涉嫌違規使用,遂展開跟進,並與地政總署人員巡查。她承認科技園曾為蘋果印刷相關公司補發牌照,藉此糾正違規,她同意法官陳廣池形容科技園的態度是「以和為貴」。
兩名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 歲)否認共兩項欺詐罪。在控方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主問下,文曦華表示,科技園前年3月起收到傳媒及地政總署查詢,遂向蘋果印刷及黃偉強查問,但黃沒正面回應。
稱收「港人講地」查詢違契
至5月4日,文曦華連同地政總署人員巡查該處,黃偉強帶領他們到訪大樓,但未有進入所有房間。她引述黃偉強稱,從1樓可見地下房間內正在印刷,她不反對避免進入,亦認為部分地方不宜及不必巡查。
指力高從無申請牌照佔用處所
文曦華當時發現大樓地下設有蘋果日報慈善基金的水牌,收取捐款,她提出蘋果慈善並非持牌公司後,大樓已經移除水牌。她續稱,力高顧問從無申請牌照佔用處所,蘋果印刷曾表示力高沒在上址營運,並已更改註冊地址。
代表黃偉強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盤問時稱,科技園數度向涉案處所的公司批出牌照,並由上次限期屆滿起生效。文曦華承認當時科技園允許追溯補領牌照,最重要是交妥文件,但她認為情G不理想,現時則覺得做法有問題。不排除有承租人在沒被揭發之下,不補領牌照。
她又說,科技園沒禁止外來者使用處所作註冊地址,若有承辦商在上址工作,但不構成佔用處所,也毋須申領牌照。
【案件編號:DCCC 349/21】
(壹傳媒違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