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叫「鬼佬」兼被炒 工程師告歧視敗訴 官:「鬼佬」未必貶義 解僱因難團隊合作
【明報專訊】禮頓建築(亞洲)一名前外籍工程師,聲稱負責爆破工程項目時被貶稱為「鬼佬」,工作被架空,最終被解僱,早前入稟區院控告禮頓違反《種族歧視條例》,索償逾百萬元及要求道歉。法官歐陽浩榮昨日頒下判辭指出,在職場上以「鬼佬」稱呼不一定帶貶義,無證據顯示申索人受到種族歧視並因而被解僱;反之因他在人際關係欠佳、難以和團隊合作等才被解僱。
申索人為Haden Francis William,被告為禮頓建築(亞洲)香港有限公司。申索人於2010年6月加入被告公司,2016年在禮頓與中國建築工程(香港)聯營的將軍澳藍田隧道爆破工程項目中擔任爆破主管。申索人指在公司內被稱作「鬼佬」,於休假期間未收到電郵通知及沒獲邀出席會議。
官:或過度詮釋別人說話
法官在判辭稱「鬼佬」一詞在本港被廣泛使用,申索人稱在工程上被如此稱呼,構成種族仇視。法官稱,單單以「鬼佬」稱呼不構成種族歧視,即使在職場上使用,亦不一定帶貶義,申索人的指控僅源於其感受,未必真確,反而他可能過度詮釋別人的說話。
此外,申索人的外籍上司供稱,他有時也會自稱「鬼佬」。故此,法官裁定申索方未能證明在工作環境出現種族仇視或歧視。
法官不質疑申索人在其專業範圍非常有能力,但也有充分證據顯示他難與他人共事,包括有工程經理和項目總監供稱申索人脾氣暴躁,曾大聲投訴中國建築工程(香港)的人員。對於申索人指他因種族遭受排擠、沒收到相關電郵,法官稱是源於其人際關係欠佳,而且案中有非華人員工也收到電郵,故與種族無關。
同事指申索人難共事
至於申索人指稱項目總監容許組員繞過申索人直接聯絡他,架空他的職權,法官認為項目總監僅表示願意為小組和申索人擔當溝通橋樑,不涉種族原因。
法官認同工程不應因申索人休假而耽誤,所以他才未獲邀出席會議,但實際上相關文件須由申索人批核作實。
決定解僱4人全非華人
法官又表示,決定解僱申索人的4人全部不是華人,並接納被告解釋,申索人是出於人際關係惡劣、難以和團隊合作等原因被解僱,申索方指控不成立。
【案件編號:DCEO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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