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示威「犯聚」 Lunch哥判1年感化
【明報專訊】「Lunch哥」李國永去年多次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示威,三度違反限聚令,他早前承認其中一項涉去年4月參與受禁群眾聚集的票控控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早前稱不願履行感化及社會服務令,但他有明顯轉變,現願意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認罪是最大求情因素,判處12個月感化令,其間須依感化官指示接受輔導及參與社區活動等。
辯方求情稱,被告願意接受感化令及遵守其他額外條件,包括出席心理輔導、社區活動等,且被告初犯,自小受到精神方面的困擾,另被告希望來年可重考中學文憑試,冀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一度還押 改主意接受感化社服
案件原定早前判刑,惟被告認罪後,表明不願履行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冀以罰款了事。裁判官莫子聰稱案件嚴重,斥被告身為學生「唔好好去讀書,顧住搞政治,置防疫於不顧」,決定再索取一系列報告,被告一度還押。被告其後向高院申請保釋候判獲准。
【案件編號:ESFS 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