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陳情:倘悼因不公義逝世者是罪 讓我受罰 鄒幸彤:燭光會延續下去
【明報專訊】去年六四集結案共26名被告,除了羅冠聰及張崑陽缺席聆訊,不認罪的為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3人,他們昨日在判刑前分別向法官陳情,黎智英在親筆英文陳情信表示,「如果悼念因不公義而逝世的人士,是一個罪名,那就將罪名施加在我身上,並讓我承受其所帶來的懲罰」;鄒幸彤重申有良知的人不怕監禁,燭光會延續下去。
何桂藍:是對當日赴維園的港人判刑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陳辭指出,本案不涉及2019年反修例示威,亦與之不同,六四集會是和平舉行及延續過往傳統悼念。彭讀出黎智英的陳情信,首句就強調黎並無參與當天維園六四集會,他在記者面前點燃燭光,提醒全世界悼念31年前在天安門廣場的年輕男女,他們視真相、正義和良善比生命重要,並為此捨身。黎亦願意「分擔那些為真相、正義和良善流血的年輕男女所背負的重擔,以及分享他們的榮耀」。他祈求天主念記流血的死傷者,但別記住他們的殘酷,讓愛的力量戰勝破壞的勢力。
何桂藍上次裁決時表示會親自陳辭,昨日只有短短三句陳情:「無論用咩法律言辭堆砌都好,今(昨)日對我個人鴽P刑,都係對每一個2020年6月4日鷅園出現過麰輕鉹H判刑。」
鄒:堅拒屈服 應審判殺人兇手
鄒幸彤的代表大律師張耀良亦稱被解僱,鄒自行陳情稱,受良知感召的人們不會被囚禁嚇怕,即使禁令和法例愈趨嚴苛,燭光仍會延續下去。她說自己只不過是這些有良知之人的其中一員,這也是她希望法庭判刑時考慮的唯一基礎,認為「當集體行為備受譴責,對她個人的寬容憐憫只不過是一場鬧劇」。
她認為六四集會並非因新冠疫情而違法,而是政府有意抹去天安門屠殺和香港公民反抗的歷史,並指出煽動維園集會是源於當年以坦克車和槍殺人的兇手,他們不受法庭制裁,但反而尋求真相的人就被入罪,認為這是審訊時一直沒有提及最大的不公義。鄒幸彤重申,她堅拒屈服在所謂的罪名之下,「應審判那些殺人兇手,而不是我們」。
她又表示,一向引以自豪的六四集會被定罪,象徵本港的言論自由不再;本案審訊可能是維園最後的六四集會,支聯會已被政府「謀殺」,亦是支聯會最後一次出現的集會。31年來象徵反抗的傳統六四集會,亦因為本案被迫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