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退無可退 槍轟「熊仔餅」腹部 警感「孤身力弱」拔槍 憂搶槍故開槍
【明報專訊】前年11.11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男學生周柏均在西灣河中槍,他與另一男生否認企圖搶槍等3罪,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涉案開槍警員出庭作供稱,因見10多名示威者行近,有人手持條狀硬物,又憶起有落單警員受襲畫面,感到「得我一個孤身力弱」,遂拔槍示警。他說當時受到「前後夾擊」,認為示威者「有機會搶我支槍,甚至乎向我射擊」,遂開槍並射中了周。他又說,持槍指向周時「無諗過射擊任何人」,他同意兩被告是手無寸鐵。
稱有人喊「唔好畀佢走」 感「非常危險」
被告依次為周柏均(21歲)和胡子鍵(20歲),被控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搶劫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控方在庭上先播放網媒「丘品新聞」影片,顯示警員A開槍經過。片段又顯示,周中槍後倒地,並被制服倒楣邪禲A有防暴警將他反轉仰天,拉起他的上半身,他身旁地上留有一灘血。
警員A出庭作供稱,當天早上7時19分因為塞車,他和警司B在太安街下車步行至筲箕灣道,B走在A背後。其間有人喊道「有狗」,他一度追截用繩綁茖熂O柱堵路的兩名男子,當兩人走進人群,A覺得不安全就沒再追。他轉身欲解繩時,發現B不在附近,只有他一名警員在場。A又聽到有人叫「唔好畀佢走」,並意會是指自己,感到「非常之危險」。
憶落單警受襲畫面 警棍難敵圍攻
A稱,見到10多名示威者走近,有人手持條狀硬物,其中一名白衣男步近,他背後有兩三人尾隨。A回想起反修例示威期間,有落單的警員遭示威者施襲搶槍,包括案發前一日,沙田新城市有便衣警被踢圍毆,以及較早在元朗大馬路和九龍塘又一城有單獨的警員受襲。
A稱「當時得我一個孤身力弱」,認為用警棍和胡椒噴劑,不能抵禦示威者群結襲擊,「如果被他們襲擊,可能身受嚴重傷害」,於是拔槍指向白衣男和喝斥「走!」,以嚇退他和背後的人,惟他們繼續步近。A欲拘捕白衣男時,被對方攬腰和抓臉,周迎面伸出右手,試圖搶A的槍。
A指自己退開而周再行近,A背後的人亦對他構成危險,A形容被「前後夾擊」,認為他們「有機會搶我支槍,甚至乎向我射擊」。仍與白衣男糾纏的A在「無得再退」及生命受到威脅,決定向周的腹部開一槍,對方倒地。同時,次被告胡子鍵和灰衣男均欲搶槍,A擔心若被搶槍,會令A和途人相當危險,所以要制止,他先後向兩人各開一槍,無人被擊中。
其後,警司B到場協助。A稱雖曾遭人投擲雜物,恢復平靜後,他拘捕周並袋回警槍。A檢查周傷勢後,得知他中槍,周嘗試站立,A說「唔好郁,中鷚j」,周卻撥開A往筲箕灣道逃跑,及後被制服。A表示,他用槍指向周時,「無諗過射擊任何人」,只想「嚇走他們」但不成功。
同意兩被告手無寸鐵 附近市民不似暴徒
辯方盤問下時指出,當時附近市民不似暴徒,且兩被告是「手無寸鐵」、「赤手空拳」,並沒持武器,A一概同意。辯方續稱,周伸手動作不是「擸」而是「撥」,A否認此說法。至於A稱,周兩度伸手欲搶槍,辯方則指出,周第二次揚手時已中槍,惟A不同意。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475/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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