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經紀藏械上訴 官質疑控方視萬用匙「武器」
【明報專訊】前年8月5日有市民發起「三罷」,當晚39歲地產經紀涉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摺刀等,又於警署內撕痁竣頝|面紀錄,居所搜出過百把利器。早前被裁定管有違禁武器等4罪罪成,判囚32個月;他昨於高院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法官庭上質疑控方視萬用匙為攻擊性武器的基礎,一度稱「咁消毒藥水都可以係攻擊性武器啦,可以用褽租插A繃帶都可以箍頸啦」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至2022年1月4日裁決。
官:若攻擊人不會拖篋 走佬都慢
另案件聆訊期間,一名身穿寫「HongKonger」及印有黃傘衛衣的男子衝入庭內,指遭保安阻擋入庭,法官一度宣布休庭。
上訴人為蘇廣達;答辯人為律政司。上訴方陳辭時稱,當晚案發地點沒有示威或圍堵,認為不可推論被告會用武器傷人。法官李運騰稱,留意到上訴人於案發時獨自拖茼瑽糲蛂A認為若要攻擊人不會拖篋,更稱「要走佬都走得慢灠捸v。
原審裁判官莫子聰曾質疑上訴人經營網上代購,從淘寶購入不同款式刀具再賣出的說法,原因是沒有買賣紀錄。上訴方提供資料顯示,上訴人2016至2018年,即社會運動前已把刀具放在網上轉售。李官稱,沒有買賣紀錄不代表沒有售賣,一度笑言「佢用一蚊買番薄A50蚊賣番出去?唔怪得冇生意啦」。答辯方重申,上訴人隨身帶備急救用品,有可能在發生衝突時使用。
【案件編號:HCMA 340/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