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警涉擅入民居尋人 稱「我係好人,我做警察」
【明報專訊】49歲女警涉於休班期間,未經批准下行使警察權力,自稱警務人員進入單位及索取個人資料,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女警否認控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屋主供稱,一名自稱警員的女子上門欲找其次女,在屋內亦曾把疑似委任證放在^上,又同意辯方稱,被告在進屋前曾說「我係好人,唔係壞人,我做警察」;惟他及女兒懷疑有人冒認警員,遂報案處理。次女作供指自己不認識該女警,亦不知道女警何故找她。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曾佩君於1993年加入警隊,隸屬大嶼山北區第四巡邏小隊的車長。被告在事發當日,即前年7月30日下午4時下班,並在晚上與一名男子一同進入位於深水鶞漕けo大廈升降機。
屋主:被告稱「搵唔到你個二女」促致電
姓郭的屋主供稱,晚上10時許,他與大女各自在房間,突然聽到門鐘聲,郭看到一名約40多歲女士,後方站茪@名年紀相若的男人。女士入屋稱「搵唔到你個二女」,並請郭致電予她,但沒人接聽。長女從房內出來,協助致電並接通電話。
該女士隨後與次女通話,郭則站在附近,聽到女士曾說「你唔合作」。郭又提及,該女士曾把疑似委任證放在^上,但他沒有仔細檢視。郭亦無法認出本案被告就是當日的女士,惟控辯雙方不爭議被告為該女士。
辯方盤問時指出,郭翌日與次女一同報案,問他有否與女兒討論事件,郭稱「有講過鵅v。辯方隨後指出,被告曾稱其朋友與郭的次女失聯,因此非常擔心,郭表示不同意。辯方又稱,被告在進屋前曾說「我係好人,唔係壞人,我做警察」;進屋後更曾與郭閒談,且態度友善,郭同意。另辯方又問,報案期間警員有否向他指出該女子是真警察,郭隨即反問:「即係真警察薄H」
次女接來電 聞「約個地方見」感疑惑
次女則供稱,當晚與朋友在尖沙嘴時,姐姐曾致電數次,接聽後得知一男一女的警員上了她家,並指有案件需要她協助調查。女警隨後接過電話,問其位置、身分證號碼及工作地址。次女遂質疑對方作為警察,應該有這些資料,在對方不停要求下,她稱自己在尖沙嘴亞士厘道工作,但其後感到奇怪,故沒有透露更多內容。對方表示「約個地方見面」,惟次女思疑正常的警察會約在警署見面,遂稱「上我屋企都無用,我都唔鰜峊齱v,隨即掛了線。辯方盤問時指出當時是父親與她一同錄取口供,次女稱忘記了。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19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