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級官仍行賄 權力漏洞
中紀委再祭出反腐新招,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另稱行賄作為賄賂犯罪發生的主要源頭,行賄不查,受賄不止,因此必須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
「行賄不查,受賄不止」,還是「受賄不查,行賄不止」,這是一個可以探討的話題。就權力運行而言,腐敗行為一般都可認為是「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問題在於蛋,而不是蒼蠅。 實際上,行賄「黑名單」制度早已探索了近20年。但在這20年來,特別是中共十八大後,官方披露的包括受賄罪的腐敗案件多如牛毛。
是「行賄不查」才導致這一現象嗎?事實並不支持這一結論。更甚者,此前的鐵道部長劉志軍、原總參謀長房峰輝、原司法部政治部主任盧恩光等,都曾經是行賄人。部級高官還要行賄,可見權力的運行還存在巨大漏洞。
英國思想史學家阿克頓勛爵曾有一句名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中紀委等有關部門在查處行賄受賄案件時,更要記得2014年1月14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曾經表示:「從查處的腐敗案件看,權力不論大小,只要不受制約和監督,都可能被濫用。」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