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營救行動」 學生藏行山杖等認暴動
【明報專訊】警方前年11月中圍堵理工大學,大批民眾在油尖旺區參與「營救行動」,案發時17歲的男學生在旺角被捕,被搜出背囊內有40厘米長的電筒棍、斷掉的行山杖等物品,他昨日在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的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須還押至周四(9月2日)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原獲兩所大專院校的文憑課程取錄,因本案或未能如願,已是很大遺憾。
被告賈鈞善(現年18歲),除暴動罪外,原另被控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共3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原獲兩大專取錄 或未能入讀感遺憾
辯方呈上由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顯示他分別獲公開大學及港大持續進修學院取錄,修讀心理學高級文憑及法律行政人員文憑,惟因本案或未能如願,已是很大的遺憾。辯方稱本案的暴動僅長約30分鐘,雖涉及不少汽油彈,惟無證據指控被告參與其中,或領導及煽動他人犯案,案中亦無人受傷,望法庭接納被告只是一念之差犯錯,予以輕判。
親撰求情信 望接納一念之差犯錯
案情指出,2019年11月18日晚上11時許起,有示威者向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投擲汽油彈,警方到場執法。至翌日零時許,逾百示威者在彌敦道及咸美道交界聚集,與警方對峙,其間多次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導致附近一個招牌茪鶠C警方警告無效後向前推進,大批示威者逃跑,當中3人沒離開,警方展開追截,制服被告,在其背囊搜出一支電筒棍、斷掉的行山杖、士巴拿及一罐打火機液體等。
【案件編號:DCCC 821/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