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信寄警總稱炸彈埋全港 51歲廚師囚22月
【明報專訊】去年4月警察總部收到一封給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的匿名信件,聲稱「土製炸彈放置鶼鉹E新界某囍a方」、「搵唔到儭隉A遙控器在我手一霽w你]班黑警就玩X完」。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一名51歲廚師,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發泄情緒寫下信件,是一場「惡作劇」,惟法官認為被告深思熟慮、早有預謀,不能以「惡作劇」淡化行為,判監22個月。
被告王紹明(51歲)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他被控於2020年4月23日向警員傳達虛假消息,意圖誘使警員相信全港放有38枚炸彈。
辯方求情時稱,他後天的智力缺損影響自制能力,曾建議法庭索取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最終撤回;並指被告還押期間開始有聽力問題,強調本案並未對任何人或公眾秩序造成影響。
辯方稱智力缺損影響自制
官:經深思熟慮有表達能力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稱,被告經過深思熟慮,把想法付諸實行,購買郵票及寄出信件,又有相當的表達能力,可撰寫口語及粗言。李官續指,被告心智成熟,不能以「惡作劇」淡化被告的行為,並不同意被告受後天智力缺損犯案,稱被告「不是智力有問題,而是智慧有問題」,低估法律後果。李官強調,一旦輕判或造成仿效作用,加上本案發生在社會較動盪和暴力的日子,判刑需加強阻嚇性。
案情指,警方於2020年4月23日,收到一封給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的信件,寄信人以「PK強」稱呼鄧炳強,信中聲稱在全港放置38枚炸彈,又指「我見你]O記黑警有個叫李桂華佢好把炮,好得戚和好X串咁叫佢派禷薩筒M防暴狗去搵晒出來,比(畀)兩日時間佢]搵」。警方及後調查郵資上的標籤二維碼,並翻查郵政局的閉路電視片段,找出被告並拘捕。
被告認罪:不滿社會動亂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他稱在4月21日從新聞得知,警方接獲白色粉末遭威脅,隨後飲了一罐啤酒便醉倒,加上當時對社會動亂感不滿,遂想到寫警告信給警方。他從女兒的練習簿撕下其中一頁撰寫信件,在蘇屋郵政局用涉案八達通卡購買郵資標籤及寄出信件。
【案件編號:DCCC 8/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