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慧明准保釋 禁危國安言論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之一的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表示,現階段看來,相信余慧明獲准保釋後不會再違反國安法,遂批准她以10萬元現金。
法官下令余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
余聞訊平靜 父母激動相擁
余慧明(33歲)昨由大律師李國威代表;律政司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余慧明聞訊時表現平靜,向親友揮手示意。余的父母一度激動相擁,余母以雙手掩面。有旁聽人士大叫「好洁A加油!」,並向余母道賀。
杜官頒下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10萬元現金擔保、余的丈夫作5萬元人事擔保、不得參加和組織任何級別的選舉、遵守宵禁令、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等。杜官將擇日頒判辭,解釋保釋決定。
47名初選案被告之中,目前有13人獲准保釋,其餘34人還押候審。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9月23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程序。
另外,同因「35+初選」被落案起訴的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早前於前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承認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判囚10個月。他就刑期提出上訴,現正服刑,昨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取陳辭後拒絕申請,押後頒下判辭,區諾軒繼續服刑。
區諾軒申保釋候上訴被拒
區諾軒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因組織和參與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今年4月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被判緩刑及即時入獄8至18個月不等,其中區諾軒在開審前認罪,判囚10個月。
【案件編號:HCCP348、CACC84/21】
(港區國安法·35+大搜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