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首案6.23開審
[2021.03.06] 發表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中,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將在高等法院由3名指定法官審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6月23日展開為期15天的審訊,目前未知審訊會否公開。另外網頁顯示,該案將於本月30日作60分鐘的提訊。
被告唐英傑(23歲)被指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3名警員致他們受傷。案件自去年7月提堂後,唐英傑一直還押。
根據國安法第4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檢控、審判和刑罰的執行等訴訟程序,審判應當公開進行。因涉及國家秘密、公共秩序等情形不宜公開審理的,禁止新聞界和公眾旁聽全部或部分審理程序,但判決結果應當一律公布。
【案件編號:HCCC 280/20】
(35+大搜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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