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垃圾蒐量無核實 8年計少10萬噸
【明報專訊】全港海上及沿岸垃圾分別由海事處、漁護署、康文署和食環署處理,將收集的垃圾數據交環保署監察。審計署發現,海事處及漁護署未核實承辦商呈報所收集的垃圾數字,當中環保署2012至19年間記錄承辦商的都市固體廢物處置量為2.5萬噸,海事處報告的垃圾收集量則有12.6萬噸,前者佔後者不足兩成,8年累計少10萬公噸。海上垃圾收集量是海事處為漂浮垃圾清理服務編訂優先清理海域清單時主要考慮因素,海事處長解釋,差異是因做比較的兩套數字採不同計量單位,日後會定期覆核有關數字。
兩署無指引 泳灘時零時2萬公斤
負責6個海岸公園及1個海岸保護區垃圾的漁護署亦有類似問題,該署的監察程序無要求員工點算垃圾,未能查證承辦商呈報數字是否準確。負責收集沿岸垃圾的康文署和食環署,則未訂立指引如何估算收集垃圾數量,康文署亦未有監察和調查數據不正常,例如南灣泳灘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沿岸垃圾量約2萬公斤,之後12個月卻為零。
審計報告特別提到今年7月的「豬蹄事件」,稱當時傳媒報道指東莞虎門有泳灘發現大量豬蹄,其後屯門及荃灣區泳灘亦發現豬蹄,但環保署認為豬蹄不符海上垃圾的概括分類,即塑膠、金屬、玻璃等,不屬可啟動相關部門應對境內發現大量海漂垃圾指引的情G。
審計署認為,豬蹄事件可導致大量海上垃圾湧現,環保署需要即時採取跟進行動或通報,並與內地當局探討日後是否可就出現類似事件通報本港環保署。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