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限聚令首天有人取消3約會
舊友「同城異地」已9個月未碰面
【明報專訊】昨日是卑詩省頒布新限聚令後首日,許多人質疑其中「同室共戶(immediate household)」及「聚集」定義模糊,令人無所適從;有民眾一連取消三場聚會,對疫情在稍有緩和後急轉直下感到沮喪,指與部分舊友「同城異地」,已9個月未碰面。
鑒於近來新冠感染數激增,卑詩首席衛生官亨利醫生(Bonnie Henry)周六(7日)向溫哥華沿岸衛生區和菲沙衛生區內居民頒令,未來兩周內不得與「同室共戶成員」以外的任何人進行任何規模的社交聚會或派對。
新移民Kiki與男友分租不同柏文,家中各自還有一名室友,她對何謂「同室共戶成員」感到不解,「嚴格說來我和男友是不是不能見面?我們並不居住在一個屋簷下」;此外,Kiki質疑「聚集」的概念不明,「幾個人算聚集?室外草坪上三五朋友聊天算不算違規?」
居於本那比的張女士表示,新限聚令剛下,自己就接連取消了與三組朋友的聚會,其中與幾位舊友雖然同城卻已9個月未見,前陣子見疫情好轉剛安排飯局,結果又告吹。張太亦指,注意到平時會光顧的私廚第一時間取消了停車場派送,改為到府「無接觸」送貨。
同住本那比的林同學對前景感到悲觀,他指出,仰賴群眾道德良知的限制令恐怕收效有限,並稱,疫情令他對不同政體在公共衛生危機治理上的利弊有了不同以往的理解。
對本地政府遲遲不頒口罩強制令,林同學大惑不解,更對民眾在疲勞的社交隔絕中的身心健康深表擔憂,「亞洲已有經驗可借鑑,強制戴口罩才是經濟復興一鍵式方案,就算人擠人也不怕,各企業也不用擔心面臨倒閉危機。」
據昨日更新的信息,新限聚令中的「同室共戶成員」指的是居住在同一戶單位內的人,但如果同一棟住宅內有一間套房分租給另一家人,那麼主人與租客算作兩戶;如果與室友在同一間柏文或獨立屋內合租,該室友屬「同室共戶成員」。
此外,如果與同住者外的其他人有較為緊密的日常往來,如一對共同育兒的分居父母,雖然不住在一起,亦可算作「同室共戶」。
針對「聚集」,昨日衛生機構補充,若非同住者,無論是室內、戶外、餐廳的聚會都是不允許的;但同時又稱,不反對與非同住者相約,兩兩在戶外散步,只是不能再增加人數,變成一場戶外集會。Kiki表示:「看來聚會的法律定義也是3個人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