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32頃續租3年 年租1元 140頃千元租至2027 議員斥賤價批地
【明報專訊】政府去年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意見,將粉嶺高爾夫球場其中32公頃土地改作發展公營房屋,餘下140公頃土地則繼續用作高球場。地政總署昨日披露,該32公頃土地以3年短期租約方式,並以每年1元象徵式租金續租至2023年;餘下140公頃土地則以1000元象徵式租金續租至2027年。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以賤價批地,質疑政府「永續高球場」,最終放棄發展32公頃用地計劃。
32頃發展公營屋 技術研究明年初完成
民政事務局、發展局及地政總署上周回覆北區區議會稱,粉嶺高球場契約已於8月31日到期,現需分拆兩張新契約處理,由於草擬兩張契約涉較多複雜程序,加上疫情緣故,各部門需較長時間處理,因此政府容許香港哥爾夫球會繼續按現有契約條款,使用整幅高球場用地至11月30日。
其中位於粉錦公路以東的32公頃高球場用地,政府訂立一個為期3年「特別過渡安排」,至2023年8月完結,並於2023年9月復歸政府;而該32公頃的技術研究於去年9月開展,預計明年初完成。至於其餘140公頃用地,政府會以象徵式地價續期至2027年6月底,租約期滿後,若該140公頃用地獲批續約,政府會於2027年7月起徵收減免地價,即市值三分之一租金。
區議員批沒諮詢 質疑不交康署接管
北區區議會土地發展、房屋及工程委員會昨日討論粉嶺高球場事宜。地政總署高級產業測量師曾志名表示,該32公頃用地是以3年期的短期租約、每年1元象徵式租金續租;餘下140公頃以1000元象徵式租金續租至2027年。
北區區議員袁浩倫批評,政府處理粉嶺高球場續約一事未有諮詢區議會,做法不公開透明。另一區議員張正皓說,高球場8月底租約期滿後,政府應開放予公眾使用,質疑為何政府不交予康文署接管高球場,而是續約予私人球會牟利。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說,一直要求政府收回整幅172公頃高球場用地作發展,令北區可透過再規劃處理交通、社區配套不足等問題,但政府只收回32公頃用地,最終僅能發展住宅,未能處理社區積累的問題,反而觸發更多社區矛盾。他質疑政府今次以賤價批地是以「時間換取空間」,希望社會淡化高球場收地議題,甚至「拖死」發展計劃,最終「永續高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