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憩地撥泊「警車」 泊警員私家車 區議員稱違規劃原意 動議收回建公園
【明報專訊】毗鄰荃灣警署的一幅休憩用地,政府過去10年以「臨時撥地」形式撥予警務處,限期於下月1日屆滿。政府批出該地臨時用途為「停泊警方行動車輛,儲存鐵馬及刑事調查查獲物證車輛」,本報記者上周觀察發現,多輛停泊該處的車輛,車牌登記人為警員,屬警員私家車。有該區區議員表示,該地過去多年被警務處佔用,儼如露天停車場,疑違反規劃原意,今日於區議會動議收回該地改建公園。
警:獲准泊任何應付「行動需要」車輛
警方回覆表示,地政總署2010年將該地批予警務處作臨時用途,2015年再簽署轉讓書,批准用途包括「停泊任何車輛以應付荃灣警署的行動需要」,並稱荃灣警署監督人員「可按照行動需要作出決定」。地政總署則表示,警方擬議該地用途為停泊行動車輛,儲存鐵馬及刑事調查查獲物證車輛,因相關部門暫未有發展時間表,按臨時政府撥地機制撥該地予警方至今年9月,正處理警方延長使用申請。
該地段毗鄰荃灣警署,面積約1040平方米,去年12月底曾有人於該處投擲汽油彈,4輛車被焚牷C
本報記者上周到該地觀察,停車場設有圍欄及閘門,當日未有關閉或上鎖,20多輛車停泊該處,包括警車,停車場外亦泊有車輛。本報其後翻查車牌登記,發現最少4部停泊該處的私家車,登記人姓名與警員姓名相同,部分為荃灣警署警員。
地政就延期5年諮詢區議會
荃灣葵青地政處7月底致函荃灣區議會,表示警務處擬延長該地5年期限,至2025年,諮詢區議員意見。荃灣區議會一個委員會今日討論,該區區議員趙恩來表示,該地段規劃為「休憩用地」,但政府多年沒落實長遠規劃,一直以臨時撥地方式撥予警方,警方以此作停車場,做法絕不理想。他說該區泊車位短缺,即使用作臨時停車場亦應對外開放,不應只供予警方使用。
區議員倡公園介紹荃灣歷史文化
他指出,該處位於柴灣角一帶,歷史悠久,屬古蹟辦列為「具考古研究價值地點」之一,建議政府收回該地,發展公園介紹荃灣區歷史文化。他至今收到逾300份書面反對警方延長使用,將於今日動議收回該地,要求「還地於民」。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