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生機場水樽擲警 放榜日判感化
【明報專訊】文憑試昨放榜,一應屆考生去年8月13日到機場參與「和你飛」集會時,在1號客運大樓向警長投擲水樽,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昨除獲發文憑試成績外,亦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2個月。被告在求情信中寫道,還押時見到許多「品性純良」年輕人因示威犯事被囚,認為最後「受害者只會是自己」。
反思暴力無助社會 「受害者只會是自己」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莫正宏(17歲)文憑試成績已達最低入讀大學要求,會嘗試透過聯招(JUPAS)入讀本地大學,亦早獲一個副學士課程有條件取錄。辯方又稱被告已反思許多,除感悔意亦認為自己可更成熟,並強調事件中無警員受傷,只是「濕鬙颻m」,望法庭接納只一時衝動,給予更生機會。
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讀出的親筆求情信提到,事發後被告專注備試,無參與社會運動,經反思後認為社運不應向暴力發展,還押時看到「一個個品性純良的年青人」因示威犯事入獄,更令他深感社運愈趨暴力時無助幫助社會,「最終的受害者只會是自己」。
信中另提到,被告還押時父母及師友長途跋涉到壁屋探望,令他「心酸和內疚」,「身在獄中的是我,但深受煎熬的卻是父母」,對事件感後悔,承諾更客觀冷靜面對社會事件,同時盼向涉案警員及愛護他的人致歉。
鄭官稱,當日逾千示威者在機場聚集,「群情洶湧 、一觸即發」,而被告案發時衝向警隊車輛,向正下車的一名警長擲水樽,樽內的不明液體沾濕警長衣物,認為被告行為或會鼓動更多人作激烈行動,故判刑須具阻嚇,但考慮被告年輕、已還押22天及認罪,判處12個月感化令。
技工控襲警 警長認無驗傷
另外,去年6月12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立法會,當時23歲電器技工陳柏傑在金鐘遭警長截查時,被指「用盡全力」雙手推該警長心口一下。他否認襲警,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受襲警長稱事發後一兩小時到洗手間檢視傷勢發現胸口有紅印,惟在盤問下承認一直無到醫院驗傷或拍下傷勢照片,因只顧當值和「止暴制亂」。案件押後本月30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166/20、2689/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