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彈擲警總 「東區小霸王」囚4年4月
【明報專訊】去年6月7日,灣仔警察總部對開路面及跑馬地警署外先後遭投擲汽油彈,綽號「東區小霸王」的青年隨後被捕,一直還押,至上月承認兩項罔顧生命是否受危害而縱火及其餘7項涉毒品和交通等罪行,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4個月。
被告莊鑫淼(25歲)承認兩項罔顧生命是否受危害而縱火、兩項駕駛未領牌照的車輛、兩項沒展示登記車輛號碼、管有危險藥物、管有第一類毒藥,以及抗拒警員罪。
求情稱患精神病多年 有幻聽
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患精神病多年,有幻聽,辯方形容他案發時是一名病人,望獲輕判。
法官判刑稱,縱火是非常嚴重罪行,尤其汽油彈具殺傷力,其火燄或造成無差別傷害。再者,被告一日內兩度向警方投擲汽油彈,雖無人受傷,但火勢接近警車及途人,其潛在風險不能忽視,連同抗拒警員及涉及毒品的罪行,判處他入獄4年4個月,其他交通罪行則合共罰款5000元。
【案件編號:DCCC8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