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認藏伸縮棍擲汽油彈 兩15歲男一感化一候懲
【明報專訊】兩名15歲少年分別於去年9月及11月被揭藏有伸縮棍及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擲汽油彈,昨同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續訊。藏武器少年早前認罪被判感化15個月,另一人則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候判。負責處理兩案的裁判官語重心長寄語兩人勿僭越法例,並向其中一人表示,如有人犯法,「不論係表達訴求定係執法者,自然有法例規管佢]」。
首案被告15歲少年被指於去年9月15日「國際民主日」遊行時,在銅鑼灣港鐵站付款區內藏有一支伸縮棍,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昨被判15個月感化令,須守宵禁令、接受心理輔導及參與更生活動等。
官:不論表訴求還是執法 違法同究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同時勸喻少年,法例容許他表達訴求或意見,但大前提是不可違法,「一旦過鱆k例,不論係表達訴求鴾H,定係執法者,自然有法例規管佢],而唔係帶曭Z器或者工具做纗H法行為,咁樣係唔能夠接受」。
認擲汽油彈少年患亞氏保加症
次案被告15歲少年患有亞氏保加症,被指於去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時,身穿黑衣及戴口罩,與另一女子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擲汽油彈,被一名退休人士制服。他昨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押後7月14日判刑。
何官問控方是否有人因事件受傷,控方回答沒有,何官說「就算有,唯一都係可能被告鶶Q捕鶧}受傷」。何官隨後向少年說,若他為成年人或沒特殊背景,現已即時判囚,寄語「無論乜洏堛滿A只要你做鷞H法洁A就要承擔後果」,又說「你做黈伬唹i能覺得係好少事,但結果可能影響好大」。
【案件編號:ESCC700006/19、70000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