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非任何香港事務都不得干預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於報章專欄撰文,稱《基本法》第22條提及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等「不得干預」的,是香港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而非「任何香港事務」;他說從國務院組織圖可見,港澳辦、中聯辦不屬任何一類國務院機構或單位,其中港澳辦是「國務院辦事機構」之一,中聯辦亦非按22條第2款設立。
曾鈺成表示,除國防、外交外,基本法有多項事務都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而立法會內會主席選舉不斷被阻撓,令立法會不能履行中央授予職責,就涉及特區與中央的關係。他認為,泛民表明癱瘓內會是為阻國歌法,又阻撓中央授予立法權在香港正當行使,「中央政府對此可以坐視不理嗎?」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在商台節目表示,一直都認為中聯辦並非根據22條設立的機構,因港澳辦及中聯辦都是由中央授權,代表中央政府掌管港澳工作,監督基本法落實情G。
李柱銘:魯平說新華社回歸後解散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李柱銘揶揄譚是「先知」,稱當年時任港澳辦主任魯平表示新華社是中央在香港的試管,回歸後會解散,稱若當年譚耀宗問魯平兩辦是否不受22條約束,「魯平踢鼳\出去都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