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警總冒煙 一哥首收「炸彈信」 打開可引爆 針對收信者面眼雙手
【明報專訊】警察總部昨早收到一封寄予警務處長鄧炳強的可疑信件,信件帶有強烈易燃物品味道。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到場,發現信件冒煙,內有一枚小型土製炸彈,已將其安全處理,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表示,是次為首次收到針對警務處長的爆炸品信件。
處理信件職員聞到強烈易燃品氣味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刑事)吳鷏眭磳隉A昨早10時20分,警察總部收到一封寄予警務處長鄧炳強的信件,負責處理信件的職員聞到信件傳出強烈易燃物品氣味,認為有可疑,故通知上司。爆炸品處理課到場,發現該信內有一個爆炸裝置,將其處理後檢走化驗,事件中無人受傷。
稱炸彈極不穩定 運送期間可爆炸
吳稱今次是首次收到針對警務處長的爆炸品信件,她說土製炸彈極不穩定,有可能在運送期間爆炸,有關行為極不負責任,罔顧他人安全,公然挑戰執法機關,予以強烈譴責。
案件列「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交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跟進。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引爆炸彈,無論是否對其他人或財產造成實際傷害,均屬犯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吳又表示,警方月初亦收到可疑粉末信,不排除相關。
警方高級爆炸品處理主任馬偉德稱,信件中的爆炸裝置為土製炸彈,該課處理時信件冒煙,任何人打開信封即會引爆,開信者在信件1至2呎範圍內會受傷。他說此款炸彈體積細小,不需很多炸藥,與近大半年檢獲的炸彈設計不同,設計炸彈的人是針對收信人的面、眼及雙手,同類炸藥過去數十年廣為全球不同恐怖分子使用。
可傷1至2呎範圍內者
另外,警方昨中午接報,有人報稱秀茂坪康寧道秀茂坪警署及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有炸彈,警員到場搜查後未有發現,案件列炸彈嚇詐。
灣仔柯布連道7C號萬寶樓2樓的《文匯報》舊址、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及灣仔社署辦公室,本月先後收到內藏可疑白色粉末的信件,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均要出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