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兩酒吧控違令營業
【明報專訊】再有酒吧負責人涉違反「禁酒吧令」被控。警方復活節假期在尖沙嘴一帶巡查,發現兩間酒吧照常營業,3名涉案負責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均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分別押後至5月18日及2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涉案有兩間酒吧分為兩宗案件提堂。首案控告一男一女。男被告林鉑泓(41歲)報稱酒吧東主,女被告吳騰(49歲)為酒吧持牌人及經理。兩人各被控一項「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衛生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控罪稱,兩人4月10日作為尖沙嘴金馬倫道金馬倫中心3樓Virgo酒吧的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關閉供人就地享用酒類的處所。
次案被告酒吧東主梁立仁(42歲),被控4月11日作為尖沙嘴金馬倫道金壘商業中心4樓BARBE的負責人,沒關閉供人就地享用酒類的處所。
3名被告均獲准以5000元及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外出。
【案件編號:KCCC602、603/20】
(抗疫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