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務處長鄧炳強昨日向傳媒交代,警務處投訴警察課共接到1639宗與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投訴,其中125宗已完成調查,警方已就21宗事件「訓斥」相關警員,包括去年11月交通警以電單車「打八字」衝向人群,以及兩名警員向直播鏡頭展示被截查記者身分證。有泛民立法會議員認為,以訓斥處理該交通警毫無阻嚇性;警方消息人士稱,考慮到調查需時,警方及早介入主動訓斥可阻嚇其他警員仿效,強調訓斥不影響往後對該警員的調查工作。
反修例投訴課接1639投訴 541案須匯報
鄧炳強原定今日到立法會出席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去年本港罪案數字,會議因疫情延期。他昨日改於巡視駿洋h後向傳媒公布有關數字,及投訴警察的數字:截至2月20日,投訴警察課收到1639宗涉及反修例活動的投訴,其中541宗為須匯報個案,已完成調查有125宗,已將建議交監警會。
鄧炳強稱,警方主動調查並已訓斥其中21宗個案的警員,包括去年11月11日一交通警員於葵芳駕電單車「打八字」衝向人群,以及兩名警員在鏡頭前展示被截查記者的身分證等;另有4宗個案已展開紀律覆檢(見表)。該21宗個案不包括元朗7.21事件,鄧解釋因其他執法部門已立案,監警會亦正在調查。本報向警方查詢警員如何被訓斥及其他所涉個案,截稿前未獲回覆。監警會稱正審核警方提交的須匯報投訴報告,適時向公眾交代。
警消息:訓斥可阻仿效 不影響投訴調查
據悉,警方考慮到投訴警員的調查時,及早介入並訓斥,可令警員知道有關個案的做法不對,並盡早勸阻其他警員勿仿效。警方消息人士強調,即使涉事警員被訓斥亦不會影響投訴調查。
翻查紀錄,過往有警員在當值期間被發現看世界盃足球賽或瀏覽色情網站等,處分多為「訓斥」。有指揮官形容警員遭主動訓斥「屬頗重處分」,因其每年年度報告、調職、晉升報告均會有文件顯示紀錄,或影響升職或調職。有退休警員稱,警員涉輕微不當行為如寫錯字、巡邏沒有簽到等,一般遭口頭警告和記錄在警員記事冊,進一步處分為記錄於行為簿,輕則「貼紙仔」處理,一年後紀錄會取消,較嚴重的才被記錄至退休,影響升遷。
涂謹申:如市民做必控瘋狂駕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如有市民做該交通警的相同行為,必被控瘋狂駕駛等罪行,認為警方以訓斥處理毫無阻嚇性。他要求警方進一步交代案件詳情,包括訓斥是否經過所有程序後所作的最終紀律處分。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促請警方詳細交代該21宗個案的細節,並質疑警方沒回應公眾對警員使用過量武力的指控。
立法會議員兼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稱,逾1600宗投訴中有541宗須匯報個案,比例算高,他期望投訴數字進一步減低,並建議警方應在沒有接收投訴下檢視其執法工作。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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