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4年前透過傳媒及社交媒體,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遭廉署立案調查,前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被判囚4個月。吳文遠早前獲准保釋到終審法院申請定罪及判刑的上訴許可,終院昨拒絕批出,吳須即時還押,服畢尚餘的31天刑期。 披露廉署查馮程淑儀 現年43歲的上訴人吳文遠昨早到終院出庭,進入法庭前拉下口罩,謂:「呼吸鵀菪悛躓藆!」他表示「今日坐監都係預驉v,稱刑滿出獄後會繼續抗爭。另外吳今次被駁回終院上訴許可申請,維持監禁4個月原判,根據《立法會條例》及《區議會條例》,因他被判超過3個月或以上監禁,未來5年不得參選。 根據案情,吳文遠於2016年透過傳媒及facebook,披露馮程淑儀涉因「換樓」事件遭廉署調查,兩年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判囚4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吳文遠去年到高院上訴遭駁回,即時收監,其後再到高院申請終院上訴許可亦被拒,但容許他保釋一個月處理上訴。 【案件編號:FAMC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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