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元旦日在銅鑼灣被捕捕者陸續由北角警署及香港仔警署保釋離外,差不多所有被捕者獲警方安排換上灰衣灰褲及膠拖鞋。(馮凱鍵攝)
放大
 
被捕者獲釋後取過有心市民提供的衣物,到警署外的臨時帳篷更衣。(樊銳昌攝)
放大
 
元旦日在銅鑼灣被捕捕者陸續由北角警署及香港仔警署保釋離外,差不多所有被捕者獲警方安排換上灰衣灰褲及膠拖鞋。(馮凱鍵攝)
放大
 

其他新聞
理大裝閘機管制出入或違地契 8000平方米公眾休憩地須開放 地署下周派員視察
盲眼印尼記者入稟 警確認開槍拒交代警身分
元旦遊行砸匯豐 警拘12人客席講師涉藏自製弩
藏士巴拿青年獲撤控 官准申訟費:不算招嫌
涉拒捕保安員投訴 警蒙頭毆打逼喊「警察萬歲」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元旦被捕 保釋者全換灰衫褲 團體斥「有辱人格」

【明報專訊】元旦被捕市民昨陸續獲准保釋,離開警署時幾乎全換上警方提供的灰色衫褲,當中有人投訴在警署內要等24小時才獲准致電親友報平安,而安置被捕者的地方狹窄,無法躺下休息,40多小時均只能坐荈i睡。

警:檢走衣物為調查

前線:一般准家人送衫更換

本報昨到香港仔警署和北角警署外觀察,多名獲准保釋者穿上警方提供的灰色長袖衛衣、長褲及膠拖鞋,獲警署外有心市民送贈衣物,躲到隱蔽地方更換。

民間法律評論團體「法夢」批衣著「有辱人格」,違《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

警方稱,因應個別案件的情G,警方或會檢取被捕人的衣物作調查用途,並會相應提供保暖和舒適的衣物予有關被捕者。警方重申一向尊重被羈留者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有一套既定程序處理,確保符合法例和程序上的要求。在對調查過程或司法程序沒有造成不合理的延誤或妨礙下,被羈留者會獲安排與外界溝通,如尋求法律援助及與親友聯絡等。

有在反修例運動中負責拘捕行動的前線警員稱,給被捕人更換的衣服由各「環頭」自行安排,沒指定款式,採購時以價低為原則,他見過有環頭提供印有「I Love HK」字樣的T恤給被捕者更換。

他說以往會容許被捕者保釋時由親友帶衣服給其更換,估計今次是因警署要處理大量被捕者,沒有人手檢查親友送來的衣物。

18歲姓嚴大學男生在北角警署被拘留39小時後保釋外出,他說警署有分發水及食物,但提供的火腿通粉及粟米肉粒飯都是冷冰冰,家屬送來的食物亦是冷的;有部分警員會拖延各種程序,「令你廁所要遲囓去到」。

被捕者:等24小時才准致電報平安

他說自己被羈押在類似倉庫的地方,「被迫一百幾十人坐鶩茼a方」,無法「攤鰜蛂v,只能坐蚨峞C他說於1月2日凌晨約2許要求致電向家人報平安,至翌日凌晨4時才獲安排。

報稱地盤工的陳先生在北角警署拘留45小時,他說被安排在警署一個有蓋停車場,以鐵馬分隔,每區有四五十人,有膠_可坐,亦有毛氈禦寒。

陳先生說被捕約12小時後致電親友報平安,警方有提供一日三餐,「但全部都係火腿」。他說在銅鑼灣被圍捕後,一名男子要求上廁所,獲警員給膠樽「自行解決」。

(反修例風暴)

 
 
今日相關新聞
被捕精神病者三求服藥 警不理 無律師家人陪錄口供 涉違警察通例
警屢被指剝削兒童弱勢權利 成人陪錄口供變「未必經常可行」
崇光外被捕 多人稱聽到槍聲未聞警告 有往吃飯 有往購物 有附近下班
退監警國際專家:公安條例與基本法對立
元旦被捕 保釋者全換灰衫褲 團體斥「有辱人格」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