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民周一(11日)發起名為「黎明行動」的不合作運動,試圖堵路或影響港鐵運作,6名17歲至35歲市民包括3名學生,分別在港九各區,被搜獲鐵槌、面罩、洗潔精、黑色衣物等物品及以雪糕筒擲警,昨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管有攻擊性武器或襲警罪名及提堂。除17歲女生留院缺席聆訊,其餘5人均獲准以1000元保釋至明年1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周一黎明行動 另5人提堂 城大一年級生黃睿思(18歲)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稱她今年11月11日在消防處黃大仙員佐級已婚人員宿舍外管有兩樽洗潔精、一樽煮食油、一柄槌、一紮索帶、一對氣體過濾面罩,約早上7時半被捕。她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須守宵禁令及不得離港。 另外5人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報稱運輸工人的被告陳志明(33歲),被指在中環德輔道中環球大廈外管有黑色帽、黑色頭套、3對勞工手套、5個口罩、3支鋁管、1支鐵筆等,被控以「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名。 其餘人各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男學生羅卓峰(20歲)被指在柴灣茵翠街悅翠苑附近涼亭內攜有一柄黑色槌及一支黑色雷射筆;報稱店務助理的被告馮朗濤(21歲)被指在中環閣麟街美輪樓外管有一柄鐵槌;因留院缺席聆訊的女學生馬麗雅(17歲)被指在銅鑼灣怡和街後巷管有一把陘M。 另外,報稱文員的李浩民(27歲)涉同日在中環畢打街會德豐大廈外襲擊警長X,他被控一項襲警罪;據悉他以雪糕筒擲向警長X。 【案件編號:KCCC2742、ESCC2534-38/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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