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波中相繼有多個臨時禁制令實施,高等法院前日亦頒布禁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在連登或Telegram等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任何人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信息。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做法繞開正常立法程序,逐步將內地「防火長城」的網絡審查引入香港。莫乃光接受本報查詢稱,擬與業界及法律界人士循法律途徑跟進事件,包括考慮提出司法覆核等,具體細節將於一兩日內公布。 稱細節日內公布 莫乃光質疑政府想為引入「全面網禁」試水溫,他強調資訊自由流通是香港賴以吸引外資和維持優良營商環境的基石,港府不應自猁曮陛C 另外,禁制令中「任何人」及「促進鼓勵煽動使用暴力」等內容甚廣,觸發法律界爭議(見表)。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昨接受商台訪問時批評,政府予人「為申請(禁令)而申請」的感覺,目的是想繞過立法會、毋須訂立及審議新法例的形式,「設立法律禁區」,等同「借法庭過橋」打擊言論及資訊自由。 楊岳橋:禁令範圍太闊 平台外國註冊難執法 楊岳橋解釋,該禁令適用範圍「宇宙咁闊」,即使是發表「發夢」等隱喻或「千祈不要裝修店舖」等曲線言論,每個人對言論各有演繹,難以判斷是意圖「煽動暴力」。他稱,不少互聯網平台於外國註冊,服務伺服器設於外地,執法大有難度,「不知要如何搜證」,形容禁令「多餘」及散播白色恐怖。 梁美芬:言「裝修」未必犯法 看上文下理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則不認同禁令模糊不清,她舉例如「裝修」等字眼,一般人已可理解到與破壞商店或設施等刑事罪行有關,亦足以扣成違反禁令。本報記者昨經Telegram見到有群組發表「裝修裝飾 罷買幫襯」字眼製作文宣,未帶有其他內容,梁美芬認為未必犯法,「法庭會按照上文下理判斷發表者是否有意圖鼓勵暴力」,呼籲公眾毋須過分恐慌。 被問到現時有法例禁止散播煽動暴力的網上言論,禁令是否多此一舉時,梁美芬認為不少人對法例視若無睹,如有人在網上教唆他人犯罪,包括製造汽油彈等,以往政府和執法部門都「隻眼開隻眼閉」,故律政司有責任申請禁令,透過法庭頒令讓公眾知道互聯網的行為是受法律約束,加強阻嚇效果。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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