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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張達明倡修例港人港審 梁美芬倡自首待台選後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陳同佳自願赴台受審並沒有問題,但切勿因政治考量,而容許境外人員在港執法,並應確保陳同佳赴台後,能獲得公平公正審訊。他建議港府盡快修改現行法律條文,容許「港人港審」陳同佳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陳同佳應在台灣選舉後再到台灣自首,以免成為選戰中的政治籌碼。

張:港府應確保陳獲公平審訊

張達明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如港府介入安排陳同佳到台灣,要很小心處理,並確保他赴台後,能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他指出,香港和台灣法律制度不同,港府應堅守本港法律原則底線,切勿因政治考量,容讓境外人員在港執法,並為陳同佳提供獨立的法律意見,讓其了解清楚赴台的後果,並確保他是自願自首。

張又建議特區政府盡快修改現行法律條文,容許「港人港審」陳同佳案,以確保陳同佳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則稱,任何司法互助、合作亦需講求互信,批評台灣連日說法不尊重香港普通法制度,並對陳同佳犯案有前設,認為陳在香港已有預謀殺人,令她對陳赴台後可獲公平公正審訊失去信心。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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