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今年3月疑因工作壓力,在校內墮樓身亡。該校法團校董會昨召開會議,審議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東華三院代表蘇祐安會後表示,校長羅婉儀未全面符合教育人員專業操守,亦令教師面對可避免的工作壓力,會議上通過即時解僱。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解僱屬嚴厲處分,反映羅婉儀表現不能接受。教育局確認,已收到校董會解僱校長的通知,將適切跟進。
該校法團校董會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上月31日提交調查報告,法團校董會昨開會審議。列席的東華三院執行總監蘇祐安會後見傳媒時,先肯定林老師是一位勤奮、盡責、熱愛教育工作、疼愛學生的好老師,又稱已於周二(6日)晚上探望林老師家人,交代調查最新進展。
溝通不達標 強推校政
蘇祐安轉述調查報告稱,事件起因涉及多種因素,主要原因包括校長管治方式、校內工作氣氛、林老師情G和學校管理問題。蘇祐安表示,校長羅婉儀的管理方式不理想,跟校內同事溝通上未能達標,在無充分諮詢下,強行推行校政,令教師面對可以避免的工作壓力,「在團隊領導和協作方面,並不能夠全面符合教育人員的專業操守,亦不符合領導學校團隊的應有表現」。
倡改善申訴機制 委港大審視
調查委員會就事件提出19項建議,校董會昨一致通過,全面接受報告所有建議,當中包括絕不容許管理層利用權力欺壓同事,違者須為其不當行為負責,以及改善申訴機制等(見表)。蘇祐安補充,東華三院已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協助全面審視和改善現行管治制度,研究團隊計劃在新學年收集東華三院2000多名前線校長和教師意見。
不接納校長請辭 「未夠承擔」
羅婉儀昨早曾提出豁免代通知金或通知期的有條件辭職,結果不獲接納,蘇祐安解釋,校董會認為羅婉儀需就事件承擔責任,有條件辭職「未能夠反映羅校長對這件事有足夠的承擔」,故多數人通過即時解僱。蘇祐安說,現時校內聯課活動主任曾玉蓮正署任校長,將再聆聽教師意見,再向教育局申請署任,亦會盡快招聘新校長。根據《僱傭條例》,若僱員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僱員不能享有遣散費。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昨日東華三院對林老師的肯定,相信能給予家屬一些安慰,直接解僱羅婉儀亦反映其表現不能接受,「解僱對她來說,在行業上的聲譽,或在責任上,是一個嚴厲的處理」,但稱若羅不服被解僱,仍可向校董會或教育局申訴,甚至訴諸法律。葉建源又說,事件揭示校本管理出現問題,很多申訴不能處理,故認為辦學團體計劃再作全面檢討屬積極做法。
議員稱解僱嚴厲 讚全面檢討
教育局表示,會詳細研究調查報告,亦會要求學校法團校董會提交跟進方案,特別是如何落實建議,改善管治,亦會繼續為校方提供支援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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