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公務員5「學位職系」請人 政府招AO 人力顧問料報考減
忽然8號波 暴雨連連16傷
尊子漫畫
【Emily】黃梓謙退出民主思路 湯家驊:體現培育年輕從政者見成果
【Emily】消費權益報道 《明報》偵查組奪金獎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徵友騙11女300萬 中年漢囚4年

【明報專訊】中年男子於8年間用報章廣告及微信頻頻交友,結識11名45至62歲女子,表面上與她們發展成情侶或生意伙伴,其間藉詞共築愛巢、參加旅行團、接濟生意等哄女方出錢,共騙取近300萬元。中年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21項控罪,法官斥此類案件近年屢見不鮮,必須阻嚇,判被告入獄4年。

被告稱因賭癮騙財

事主45至62歲

被告陳國文(57歲)頭髮稀疏,身形略胖,他承認9項欺詐、4項盜竊、7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及1項使用偽造身分證罪,罪行橫跨2010至2018年。案中11名女受害人由45至62歲不等,其中一名女子遭騙去122萬元,被告稱已花光所有騙款,無法還錢。辯方求情稱,被告犯案源自賭癮,他與現任女友一起3年,女友稱感受到他已悔改。

案情指出,被告2010年透過報章徵友認識首名事主,他訛稱來自澳洲,令該女子出資購買機票一同前往澳洲,惟被告其後失蹤。其後被告再度徵友分別結識兩名年近六旬女子。被告先後游說她們合資置業,例如承諾結婚並購買大埔「嵐山」單位,以及借錢購買美孚單位,從兩人身上共騙得逾150萬元。

2016年起,被告轉用微信交友,認識8名45至62歲女子。被告利用不同手段,包括訛稱共同參加旅行團、借錢處理物業轉移手續、經營生意遇困難、合資投資小食店等,騙取逾100萬元。被告又曾向其中兩事主兌換金錢,惟他實際是以陰司紙兌換真現金,騙取55萬元。被告在警誡下招認犯案,承認向各名女事主所述都是謊言。

【案件編號:DCCC96 /19】

 
 
今日相關新聞
徵友騙11女300萬 中年漢囚4年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