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億購60私人物業 用作社福 包括幼兒長者中心 政府不信「入市」推高樓價
【明報專訊】社福服務需求日增,但覓地建設施困難,服務遠落後需求,輪候時間長。政府罕有大規模撥款200億元,計劃3年內購買60個私人物業,設逾130項非住宿的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約8.6萬人受惠。政府消息人士相信此舉對私人物業市場影響極微,不會推高樓價,但有學者及房產業中人指做法或推高商業市場物業價格(見另稿)。
分3年購入 不涵蓋院舍服務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目標是3年內購置60個私人物業單位,其後會簡單裝修,將由政府產業署物色地點及由社會福利署提供意見,考慮地區服務需求、人口結構、交通等因素,以及物業設施能否符合消防及屋宇等要求,料需購1000多至5000多方呎不等的單位,不會買整幢物業。至於會否買人流少及空置率高的「死場」,他稱會考慮所有合適物業,包括商場和商廈,但強調必須符合土地用途。換言之,住宅及工廈都不符要求。因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服務所需地方及營運要求較複雜,有關措施不涵蓋這類服務。
購入一兩年可用 遠較撥地興建快
政府消息人士稱,若直接買私人物業,由買樓、改建、服務招標至落成需時一至兩年,現有政府撥地規劃興建模式則需至少10年,新做法快得多。至於為何買而非租,他指買樓做法「一勞永逸」及「乾手淨腳」;至於日後會否變恆常措施,他稱言之尚早。被問到政府「入巿」會否推高樓價,消息人士形容措施如「a drop in the ocean(汪洋中一滴水)」,相信對私人物業市場影響極微,不會推高樓價。
陳茂波:回歸前有先例 有機制防利益輸送
財政司長陳茂波稱,1995年政府曾買物業作社福設施,故非新事物,今次是勞福局提出構思。至於如何防止買賣中出現利益輸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劉焱指出,相信局方會考慮公眾觀感及利益輸送問題,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時仍會聆聽公眾意見;陳茂波說政府產業署內部設利益申報制度,對政府制度有信心。政府於1995年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25億元,用以購置86個場所,以提供長者、幼兒及康復等服務。
社福界指解燃眉之急 議員促交代細節
香港保護兒童會服務總監麥鏡英說,現時服務需求大,該會現時5間日間幼兒中心的輪候人數是服務名額的5倍,申請者需輪候約9至15個月,認為新措施有突破思維,有助加快成立設施。社聯認為做法為業界解決燃眉之急,但社福設施不足,反映政府欠長遠社福規劃,促立即做好規劃,包括在規劃用地或賣地時加入預留處所作社福服務的條款。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認為做法破格,更有彈性,盼政府做好諮詢了解地區需要,善用物業。
民主黨尹兆堅形容是「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但認為政府無清楚解釋措施,例如買哪些物業等,也關注買賣過程能否公平合理、沒濫用公帑及利益輸送,促當局交代細節。
明報記者
(2019/20 財政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