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處理離婚 不經入境處
[2019.02.23] 發表
【明報專訊】1993年北角金行持械行劫案匪徒棄保潛逃24年,一直隱居元朗,其間曾與妻辦離婚手續,卻未令通緝身分曝光。有資深執法人員透露,離婚個案由律師向家事法庭申請,過程不涉及入境處,故未必會因此觸動執法機關。
該執法人員指出,如有人棄保潛逃,警方會發通緝令,並通知入境處各出入境管制站留意。
另外,警員在街上截查可疑人時,可透過警隊內部系統得知被截查者是否通緝犯。
再婚或驚動入境處
至於離婚個案,有執法人員指出,夫妻雙方若同意辦理離婚,需向法庭提出,並填寫「共同申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過程中並不涉及入境處,故入境處不會有其離婚紀錄,除非當事人再婚,需向婚姻註冊處提交法庭頒令,以證明早前已離婚,此時其通緝犯的身分才有可能觸動入境處。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青協前督導主任、中文大學社工系前兼職講師鄧惠雄,被指控於2007年擔任一項計劃的學長(mentor)時,與女學員(mentee)...
詳情
民建聯工總倡皇崗福田一地兩檢 泛民:衝擊一國兩制
【明報專訊】國務院日前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民建聯計劃在下月兩會提出多項大灣區相關提案,包括將一地兩檢擴展至皇崗口岸等,更倡研究... 詳情
【明報專訊】網上媒體「香港01」昨解僱約70名員工,重災部是「視頻製作及攝影部」,公司內部郵件解釋正重整部門架構及人力資源,提升營運效率及加...
詳情
【明報專訊】無印良品3款瓶裝水被驗出可致動物致癌的「溴酸鹽」(Bromic Acid)含量超標,包括礦泉水及有氣天然水,日本及香港無印良品即...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