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隱身元朗24年 辦離婚未現形 稱當年被捕遭警搥胸韋 不信司法公正
【明報專訊】1993年北角英皇道發生金行持械行劫案,匪徒劫走125萬元金飾,更向警員投擲手榴彈及爆發槍戰。涉案男子當年被捕後,在審訊期間棄保潛逃24年,至去年4月自首,案件昨日續審。被告聲稱多年來一直在元朗八鄉橫台山一帶的車房工作,十多年前曾與妻子上律師樓簽紙離婚。他又稱,當年被捕時曾遭警員搥打胸口及韋掬n逼供。
稱督察教落口供「編故事」
被告葉榮發(58歲)昨自辯稱,當年被警察押上警車後遭搥打胸口,警察又郊L的陰囊,至抵達在高街的舊半山警署時,被蒙頭的他再被搥打頭部不下十數次,有警員質問「有無狪z」,並繼續郊L的私處長達30至45分鐘。被告說,當時難忍痛楚,警員稱他招認的話會放過他,他因而就範。
被告又憶述,警員替他錄口供期間,一名督察從旁指導如何「編故事」,他因害怕再被打,不情願地在口供紙上簽署。
自首因回歸後司法變公平
控方問及為何被告潛逃24年才自首,又提及被告當年潛逃前曾去信法庭,認為香港司法制度存在很大問題及不公,對法庭無信心。被告解釋,自首因為香港已回歸中國,有感司法制度變得公平。
控方續稱,被告刻意於多年後才自首,是相信大部分案件證人難以尋回,較易脫罪;又指被告聲稱要等一個公平機會,質疑等24年會否太長。被告否認等候多年才自首是因為容易脫罪,並指不可能預知控方證人名單。
被告稱,多年來住在元朗橫台山,十多年前與前妻辦離婚手續,從此多年來沒有聯絡前妻,直至他自首後還押,才致電前妻茼o探望。
被告被控於1993年2月15日,聯同李永利、胡銀行、李樹仁、陳健文及其他人,行劫北角英皇道新都城大廈地下英皇珠寶金行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CC395/93、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