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問「失味覺為何還要食」 憂先死無人照顧老伴 八旬翁勒斃病妻認誤殺 官稱法外施恩
【明報專訊】早年喪子的八旬老翁獨力照顧長期病患妻,惟見妻子健康每下愈G,完全無法自理。失去視力及味覺的妻子甚至曾問老翁,「既已失去味覺,為何還要進食」。愛妻深切的老翁擔心若他比妻子早死,會沒有人照顧,令她活活餓死,終決定了結妻子的生命,用竹枝壓頸將她勒斃,繼而自行報警投案。老翁昨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認為要法外施恩,先索取感化官報告,押後判刑。
求情指抑鬱 事後兄弟支持
辯方求情時稱,本案是一宗悲劇,一名愛妻的丈夫自行為妻子尋求安樂死。辯方引述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黃國萬(81歲)犯案時患有抑鬱症,對社會不構成威脅。被告有8兄弟姊妹,但一直都沒有向他提供協助,幸經本案後兄弟姊妹都團結起來支持被告。而被告已還押年半,望法庭能判他受感化官監管,讓社署能隨時介入支援。法官同意先索取報告,明年1月8日判刑。
妻癱瘓有長期病 失視力味覺
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林美琴(終年76歲)本育有一子,惟兒子(終年24歲)2007年自殺身亡。事主曾於2015年中風,並患高血壓、類風濕關節炎及甲狀腺機能低下症,由被告獨力照顧。
去年6月6日早上,被告報警稱自己剛勒死妻子,要求安排靈車將遺體送走。救護員到達後,發現事主椰bH上不省人事。警方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是我殺死妻子,因她有長期病患,我願意承擔法律責任」。警方檢走3封被告撰寫的遺書,據了解,其中一封要求房署收回單位,其餘則是被告承認殺害妻子,一封稱要自殺,另一封則決定承擔責任。
老伴多次稱厭倦生活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稱,事主自中風後右邊身癱瘓,失去活動能力,由於她不喜歡護老院,故搬返家由被告照顧。惟事主經常跌倒、感到痛楚,甚至失去味覺及視力,令夫婦無法再一起看電視。被告開始擔心比事主早死,沒有人照顧會令她活活餓死,2016年開始有殺妻念頭,但他沒有勇氣,怕自己不夠力氣,又怕令事主感到痛楚。事主雖沒表示想死,但多次表示對生活感到厭倦。
去年6月5日晚,被告為事主煮飯,事主問他,既然已失去味覺,為何還要進食。翌日清晨,被告終決定用竹枝壓在事主頸上半小時,確認沒有心跳便放手。被告先清理自己及做家務,再到快餐店吃早餐,然後回家報警。
【案件編號:HCCC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