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合國人權理事委員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小組前日於瑞士日內瓦舉行會議,審議由中國提交的第3次報告,多個國家對香港提出意見,如美、英、法等國要求維護香港的「一國兩制」,並關注香港言論、新聞及結社自由等。
馬凱簽證民族黨DQ參選人
12國關注提意見
政務司長張建宗以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身分出席會議,政府昨日凌晨發稿,詳列張建宗會上發言,強調「近期對香港一些人權狀?的關注,是不必要、毫無根據、不成立的,是出於誤解和對香港真實情?缺乏了解所致」。
《金融時報》亞洲新聞主編馬凱早前被香港入境處拒續批工作簽證、香港民族黨被政府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運作、有提倡「港獨」或「自決」的參選人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等事件,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政府新聞稿指出,會上有約150國代表發言,當中8個國家對香港特區的報告提出意見,另有4國提交書面意見,但並無提及相關內容。
本報翻聽當日會議,加拿大代表要求確保香港參與政治權利,不應有任何區別;法國要求保障香港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英國則要求中國尊重《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在書面意見中,德國、荷蘭、瑞士等國表達了對人大釋法、香港新聞自由及銅鑼灣書店等事件的關注(見表)。
張建宗發言回應時重申,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之下享有高度自治,而基本權利和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
稱堅決維護新聞自由
張建宗稱,「就近期的一宗工作簽證續期個案」,不評論個別入境管制的決定,重申決定是根據香港法律及現行政策作出。他指出,特區政府堅決維護新聞自由,「任何關於香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受到威脅的憂慮都是毫無根據的」。
對於特區政府根據《社團條例》禁止一個組織運作,張稱因有上訴,故不進一步評論,強調港人享有結社和表達自由,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可在有必要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時,對自由作出限制。
關於立法會參選資格,張建宗指出,任何鼓吹港獨或民主自決,「或鼓吹獨立是香港的選項的人,不可能是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至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是關於指定的公職人員就職時須宣誓的規定,人大釋法只是清楚說明該條文意思,並無更改其內容,解釋《基本法》的最終權力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
回應跨境執法
「警方已調查 無發現證據」
至於有猜測指有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機關在香港執法,張建宗指出,香港警方已調查,並無發現證據支持相關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