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10億大嶼保育基金 環團:有交換條件意味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明日大嶼」,在大嶼山東面及北面填海,建造多個人工島,另邊廂拿出10億元成立「大嶼山保育基金」,推動大嶼山郊區保育,為偏遠鄉村和社區做改善工程,更提出檢討法例,以管制大嶼山高生態價值區的填土、傾倒廢料活動。然而,有環保團體表明,政府願保育南大嶼不等同環團會接受填海方案,形容政府此舉有「交換條件」意味。
政府消息認為可先在2025年填海前先行保育大嶼山,「大嶼山保育基金」將參考現有鄉郊保育基金做法,5億元用作教育活動或與非政府機構合作保育,餘下5億元做地區改善工程;至於檢討法例打擊破壞環境的活動,《城市規劃條例》是檢討方向之一。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經理(本地生物多樣性)劉兆強表示,不會因為保育方案而接受填海,此舉有交換條件意味,「填海是不可逆轉,與陸地保育是兩碼子事」。該會海洋保育副總監李美華則稱,一旦建造人工島,將是本港史上最大規模的填海工程,恐破壞海洋生態,例如影響水流速度,干擾海洋生物生長。
長春社反對「明日大嶼」,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稱,在未完成「土地大辯論」的最終報告就展開填海研究,是不尊重民間聲音,又擔心政府成立直接向特首林鄭月娥負責的「專責統籌辦事處」與現有的「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功能重疊,甚至令後者被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