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馮永業(前)與妻子、現任政策創新辦總監馮程淑儀前年一同捲入「換樓醜聞」,廉署經兩年調查後,落案起訴馮永業。(李紹昌攝)
放大
 
代表被告陳婉玉(圖)的辯方大律師昨於庭上表示,陳婉玉傾向使用中文審訊,但首被告馮永業則表示以英文審訊亦無所謂。(李紹昌攝)
放大
 

其他新聞
死因研訊﹕發燒腹瀉 入院數小時 440磅釀酒師不治 醫護被指悠閒急救
遺孀控訴醫護嘲夫肥胖
維記脫脂高鈣奶含菌超標37倍
潛水檢查鯊網 遇溺救生員不治
引數據指考IB較DSE易得高等級 葉建源倡訂公開試成績換算制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馮永業陳婉玉控貪賄 准保釋轉區院訊

【明報專訊】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作為馮購入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一個單位的臨時訂金,及作為優待陳轄下3間公司的報酬。二人上周被廉署落案起訴貪污等3罪,昨首度應訊。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於9月18日提訊,馮永業及陳婉玉分別准以10萬元及8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兩人同報稱居於干德道

馮永業(55歲)被控兩項控罪,分別是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婉玉(62歲)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即時遞交文件,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控方不反對保釋,但要求增加二人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的保釋條件。根據廉署發出的控罪書,控方將有14名證人、4張馮永業警誡會面錄影光碟和1445頁文件證物。

馮永業自被起訴後已遭機管局停職,控罪書上,馮仍報稱任職執行總監,居於半山干德道41號,而報稱任職董事的陳婉玉則居於干德道51號。控罪指稱,2004年9月28日,馮永業在無合法權限和辯解下,接受陳婉玉的51萬元餽贈,並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優待陳的3間公司(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而馮從沒有申報利益。陳婉玉則被指控向馮永業提供該筆51萬元款項,作為馮優待她的3間公司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ESCC2153/18】

 
 
今日相關新聞
馮永業陳婉玉控貪賄 准保釋轉區院訊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