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荃灣近水灣泳灘一名救生員周一潛水檢查防鯊網時遇溺昏迷,送院搶救延至昨凌晨不治。康文署表示,事主未有向該署提供其個人持有潛水資歷的證明。拯溺員工會促請署方將潛水納入救生員必要技能,並提供常規訓練。 康文署指沒提交潛水資歷證明 40歲死者陳志康為康文署聘任的季節救生員,曾任泳灘及泳池救生員,至少有2至3年經驗。據知陳未婚,家中有兄弟姊妹。康文署稱,陳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泳池救生章、沙灘救生章及由聖約翰救傷會頒發的急救證書;符合受聘為非公務員合約季節救生員的資歷。惟事主並未有向署方提供其個人持有潛水資歷的證明。 港九拯溺員工會發言人胡啟榮稱,現時康文署未有明文規定救生員要擁有潛水技能,惟日常不少情?救生員均要潛水工作,例如收到泳客投訴踏到水底礁石、大型垃圾等,或收到防鯊網破損的投訴,均要潛入水底察看。 胡又稱如有人遇溺沉入水底,救生員亦要立即潛水救人,因召喚消防「水鬼隊」到場已太遲,「對泳客無保障」。他說現時署方沒硬性規定救生員接受「水肺潛水」或「徒手潛水」訓練,只在冬季提供十多廿個名額供救生員自行報讀,猶如「興趣班」。他促請署方將潛水納入救生員必要技能,並提供常規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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