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Danisa 皇冠曲奇」指《蘋果日報》於今年農曆新年前夕,刊登競爭對手「丹麥藍罐曲奇」的「鱔稿」,內容影射皇冠曲奇的生產地並非丹麥,令皇冠曲奇在新年期間生意額及信譽受損,皇冠曲奇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有關報道內容由丹麥藍罐曲奇等安排,及由《蘋果日報》等負責刊登,有關內容屬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對方再發布有關文章,及賠償損失。 4名原訴人分別是Danisa皇冠曲奇的商標持有人Elite Gold Ltd、獲授權使用商標的Danish Speciality Food Aps、曲奇生產商Danish Speciality Foods Aalborg Denmark A/S,及香港分銷商尤益嘉(香港)袋品商貿有限公司;7名被告是《蘋果日報》、記者甄俊宇、編輯彭錦明、總編輯羅偉光、丹麥藍罐曲奇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Kelsen Group A/S和行政總裁Brian Rnsholdt。 入稟狀指出,《蘋果日報》2月11日在其網站刊登「【丹麥直擊】丹麥人未聽過藍罐曲奇!爆紅原來靠香港」文章,及一段有關該文章的影片包含誹謗字句,同日在facebook刊出該文章及影片,及再在網站刊出另一篇相關報道,名為「【丹麥直擊】藍罐曲奇工房探秘 一分鐘做8400塊曲奇」。有關文章於翌日及2月16日(大年初一)以不同標題重複在網站及報紙發布,Brian Rnsholdt亦在影片中受訪。 稱另5款曲奇印尼製造 原訴一方指其曲奇在逾39個國家市場銷售,本港銷售的牛油曲奇,包裝左上角標明「原產國 丹麥」,另有5款曲奇包括菠蘿夾心曲奇等則由印尼製造,包裝亦標明「原產國:印度尼西亞 原裝進口」。原訴一方又指文章為「鱔稿」,被告故意安排文章於農曆新年時發布,為作市場推廣及打擊競爭者;並影射原訴的曲奇包裝誤導,令消費者以為有關曲奇在丹麥製造,而其皇冠標誌錯誤地暗示曲奇為皇室認可等。 【入稟編號:HCA2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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