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錦?花園涉將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排放至山貝河,污水中的大腸桿菌含量超標67倍。負責管理屋苑污水處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昨被裁定把違規的污水排放到河道及沒有保存污水排放流量率紀錄,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萬元。 案情指出,環境保護署今年2月巡查錦?花園的污水處理廠,發現該廠排出呈淺啡色且輕微混濁的污水,證實污水經附近河道流入山貝河。署方抽取污水樣本化驗,證實污水樣本中大腸桿菌含量超標67倍、懸浮固體超標27倍等,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訂定的標準。 被告錦?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在警誡下承認錦?花園的污水處理廠一個沉澱池的牙箱,在署方巡查前一日起停止運作,導致污水處理廠失去部分功能。代表亦承認沒有保存2017年底前的排放流量率紀錄。環保署指出,被告現已採取補救措施,包括檢查、維修及更換損壞零件,並恢復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作。 【案件編號:FLS73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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