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脊醫被指前年治療一名23歲女病人的腰骨及大腿髖關節時,掀起女病人的內褲觸碰其私處,又以雙手碰其臀部,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破壞誠信,利用其專業背景及地位犯案,而案發後事主母親需接受精神輔導,判被告入獄15個月。 被告為已婚退休脊醫陳啟民(65歲),辯方求情指被告執業40年來,從未發生類似事件,以往對社會貢獻良多,曾獲委任為脊醫管理局註冊委員會委員,又向慈善機構捐錢。辯方指出,與同類案件比較,此案並非最嚴重,盼得法庭輕判。 事主母介紹被告 亦受精神痛楚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對性別差異的警覺不足,案發時與事主X年齡差距約40年,利用其專業背景及地位犯案,破壞誠信。裁判官又稱,X經其母介紹才向被告求醫,而案發時X的母親亦在場,事後X母需接受精神輔導,所受的痛楚不比X低,故判被告入獄15個月。 裁判官指此案事實爭議不大,被告上訴成功機會不高,所以拒絕辯方保釋等候上訴申請。 【案件編號:ESCC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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