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於2014至17年間,被指不時駕車接送兩名年約15至16歲的姊妹學生時涉非禮二人,男教師續受審。辯方昨傳召被告前學生,他供稱曾與被告和其中一名事主一同外出,被告搭過事主肩膀及拍其大腿,但事主沒表示不願意,認為兩人相處氣氛正常。 被告吳國強(40歲)昨被裁定9項非禮罪表證成立,他選擇不自辯。辯方證人李俊軒(音譯)稱,被告曾任其中四班主任。李說去年3月與其時任女友、被告和事主Y到東涌踩單車,被告駕車接載3人,其間他看到被告曾拍Y的大腿一下,Y除看了被告一眼外,沒有其他特別反應。李又說踩單車中途休息,見到Y坐在被告身旁,被告亦搭紏的肩膀。 李續稱,中五期間曾與Y留校溫習,離開時按學校規定通知被告,其後被告僅向Y一人詢問:「要唔要一齊走,我都收工」,李說當時Y答應。李稱從未聽聞Y向人傾訴與被告有關的不開心事,認為兩人相處正常,如普通人一樣。案件今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WKCC15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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