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聯邦公安部昨發出聲明﹐關注有美國公司將立體打印手槍的製造方法上載互聯網後﹐公安部長葛代爾(Ralph Goodale)亦親身回應有關問題。他表示﹐由地區警方、皇家騎警﹐以至國際刑警都為可用作傷人武器的立體打印手槍感憂慮。多倫多警察總長桑德斯昨指出,立體打印手槍將帶來災難性影響。
公安部發言人菜韋特(Jean-Philippe Levert)則稱﹐將「密切留意立體打印槍械的發展」。
熟悉槍械法的律師弗里德曼(Solomon Friedman)表示﹐加人可製造槍械作個人用途﹐但要保存槍械﹐就必須申請牌照﹐且不能轉售槍械。
本國將槍械分成三類﹐分別為不受限制、受限制及被禁制。受限制的槍械包括手槍、來福槍如AR-15。任何人如要擁有受限制的槍械﹐須先申領牌照。如有人要製造受限制槍械﹐當這些槍械一旦可發揮功能時﹐生產者便須馬上註冊﹐申領牌照。槍械擁有人須聯絡其所在省份的首席軍火員﹐確定該槍械註冊在擁有人的名下﹐而立體打印手槍亦受同一法例規管。
加拿大倡權組織管制槍械聯盟(Coalition For Gun Control)表示﹐他們正諮詢有關議題﹐故現階段不評論事件。
但在全加擁有3.3萬會員的加拿大射擊運動協會(Canadian Shooting Sports Association)總幹事伯納多(Tony Bernardo)則斬釘截鐵表示﹐立體打印手槍在加拿大完全沒有市場。他說﹕「我們是加拿大最大的射擊協會﹐但沒有一個會員對立體打印手槍表示興趣。」
伯納多與其他業界專家的意見一致﹐認為立體打印手槍價格昂貴、體型笨重﹐且只能發射一槍﹐相反大批真槍從美國流入加拿大﹐價格又相宜﹐犯罪分子何必大費周章使用這類「塑膠槍」。
傳統槍械可發射數以千計的子彈﹐相反立體打印手槍一般在發射數顆子彈後便會破爛。此外﹐傳統手槍多附上可裝9或15發子彈的彈盒﹐但立體打印手槍則沒有彈盒﹐這些手槍通常只能內藏1至2發子彈﹐發射後便須人手上彈。
所謂立體打印﹐即時將塑膠、金屬或陶泥等原材料﹐變成一層層的薄塊﹐然後將薄塊疊起來﹐製造出立體效果。有熟悉立體打印技術的專家指,打印立體手槍的機器一部需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