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互聯網金融事務部主任左勝高律師對本報表示,P2P網貸是普惠金融,其具有交易手續便捷、涉及金額小、門檻低、網路覆蓋面廣等特點,填補了現在金融體系中對短、小、頻、急的資金需求的市場空白。但由於行業發展初期,監管真空,監管滯後,前期行業野蠻發展,出現了平台強行放貸、強制逾期、分單、資料倒賣、暴力催收等現象,也出現了自融、龐氏騙局、甚至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金額小門檻低填借貸市場空白 他指出,P2P兌付危機一直都有發生。大批投資者期待挽回損失,部分投資者採取不理性措施,難免會給社會增添不穩定因素。自2015年底始,網路借貸行業步入強監管時代。 他亦表示,對於P2P網貸平台而言,網貸平台一定要堅守底線和紅線。明確平台的仲介性質、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平台亦須主動接受監管,主動合規,防範資金脫實向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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