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就《電視及聲音廣播規管制度檢討》展開諮詢,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表示支持諮詢文件所建議的放寬措施,並提交意見。通訊局認為有關建議有助維持廣播持牌人長遠財政穩健及減輕持牌人須符合規定的負擔,亦能鼓勵新經營者加入市場。 通訊局回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前公布的諮詢文件時指出,現時《廣播條例》關於「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和「喪失資格的人」的定義涵蓋範圍太廣,某法團及人士和相關人士僅有些微聯繫亦被納入涵蓋範圍,因此建議刪除部分「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喪失資格的人」類別,並收窄「相聯者」定義中「親屬」的範圍。通訊局認為此舉合理及有需要。 通訊局又同意刪除免費電視持牌人及聲音廣播持牌人須為非附屬公司的規定。通訊局解釋,現行制度對傳統媒體和以互聯網為基礎的電視及聲音節目服務規管出現失衡,令經營環境日趨困難,而放寬措施可理順現時過寬的涵蓋範圍,有助減輕持牌人須符合規定的負擔及有助簡化牌照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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