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飛馬足球會5名前球員涉嫌提供及收受賄款,串謀操控香港足球總會舉辦的2015/16年度球季預備組聯賽其中3場比賽賽果。其中4名飛馬前球員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6罪不成立,同案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威廉早前已認罪,押後至今天判刑。法官指出,廉署替關鍵證人錄取口供方法不尋常,而且其證供不可信,又質疑他背誦供辭,對於他是否為串謀者有揮之不去的疑惑。 已認罪李威廉今判刑 「無狫縑v 足球總會副主席貝鈞奇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打假波」案件舉證或調查有一定困難,因犯罪者或以暗語協商,難得知他們如何收受利益,有部分犯罪者亦因而逍遙法外,但廉署的檢控仍有阻嚇力,望可遏止歪風。 4名罪名不成立的飛馬前球員為郭建邦(30歲)、鄭禮騫(31歲)、陳柏衡(24歲)和李家豪(24歲)。有旁聽人士聞裁決後當庭鼓掌,4人於庭外與親友相擁,沒有回答傳媒提問。本報曾致電已就案件認罪的李威廉(36歲),李只回應﹕「無狫縑C」 官﹕證人自稱非串謀者 行為不琣X 法官李俊文裁決時指出,本案主要控方證人飛馬前球員黃威的證供十分關鍵,他在案中是否串謀者對案件極為重要,但法官認為黃在案中的身分角色可疑,證供不可信及不可靠。李官解釋,黃對於李威廉向他稱「要多3球」時,他理解為雙方須共射入3球,而他在涉案其中一場賽事收款1萬元後,立即使用其中3700元購物,明顯認為款項為自己應得的才會即時使用。黃雖強調自己並非串謀者,但其行為和說法不琣X。 指錄口供方法不尋常 證人疑背供辭 法官續指出,此宗串謀案件特殊,當中只涉及3場賽事,黃於上庭作供前,多次重看口供內容,於庭上作供時仍多次忘記證供,不單是忘記細節,懷疑是背誦供辭。再者,廉署為黃錄取口供的做法不尋常,廉署每次為黃錄取口供時間只有10至30分鐘,卻可以寫出多達千字的書面供辭,每次黃確認口供時,都要作多項更改,考慮各因素,李官決定不接納其證供。 此外,郭建邦當時為飛馬隊長,於球賽中向黃威作指示並不出奇,而郭雖射失一球12碼,但沒證據顯示射失該球為可疑行為。同時,有關李招認的錄影會面不獲呈堂,剩下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有關罪行。除郭建邦外,其餘3名被告均申請訟費,但法官指3人自招嫌疑,拒絕有關申請。 【案件編號︰DCCC 5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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