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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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釋法遊行衝突 林淳軒林朗彥認罪候判

[2018.03.20] 發表
被告林淳軒(左圖)及林朗彥(右圖)昨分別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二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李慧娜攝)

【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另外8名示威者涉於前年11月反釋法遊行期間引發警民衝突,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等罪名。控方日前申請在被告吳文遠及林淳軒所面對的控罪中,新增「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而原有「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則作為交替控罪,修訂獲批准後,林淳軒及另一被告林朗彥昨分別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二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

控方准改控 林淳軒認交替控罪

裁判官黃雅茵認為修訂的控罪並不重複,不會構成審訊不公,故批准控方的修訂。其餘7名被告吳文遠(40歲)、葉志衍(27歲)、陳文威(23歲)、盧德昌(22歲)、周樹榮(66歲)、周嘉發(25歲)及鄭沛倫(22歲)則否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參與非法集結等9罪,有關案件將於4月23日預審。

案情指出,被告林淳軒(23歲)及林朗彥(22歲)於2016年11月6日參與由民間人權陣線發起的遊行,遊行路線原定為灣仔盧押道至中環終審法院,惟兩被告及部分遊行人士行至皇后大道中時,突然改為前往中聯辦,其間林淳軒以揚聲器呼籲遊行人士「直搗中聯辦」及「圍搗中聯辦」。

遊行人士沿西環西邊街前往中聯辦,部分人一度佔據西邊街的行車線,遊行人士其後循警方指示進入「指定公眾活動區」,林淳軒於活動區內發言後,突然再次大喊:「反對人大釋法!直搗中聯辦。」林淳軒及林朗彥被指曾朝鐵馬推進,有遊行人士更向警方投擲雨傘及水樽,警方一度施放胡椒噴霧,但被遊行人士以雨傘阻檔。鐵馬最後被遊行人士推至干諾道西第一條行車線,以致交通受阻,兩被告後來於去年1月11日被捕。兩人將押後至審訊結束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WKCC3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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