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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台中市一名小學體育老師月初趁上課空檔前往買春被捕。該名王姓老師被捕後抱怨網上賣淫廣告不實,指賣淫女的網上照片是一名年輕辣妹,實際卻是40多歲的中女。王老師更稱,當看見賣淫真身失望之餘,只選擇做半套(口交)交易,誰知第一次買春便被逮。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校長表示,老師嫖妓通常是有人投訴才會曝光,而老師一旦嫖妓被捕,一般會被停職徹查,輕則記大過、重則解職。
至於事件中的老師,恐面臨撤職處分。